发布于:2020-09-01 17:20:03
用友好会计提示您,当发票发现异常是,可以这样做:
一、接到通知及时了解情况
若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发票异常告知,记得要及时与税务人员取得联系,了解清楚发票情况,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处理工作。对于存在真实交易行为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充分争取适用税务总局有关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从而维护自身权益。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二、收到异常凭证已经抵税的,先核实
1.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
2.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者重新申报出口退税;符合消费税抵扣规定且已缴纳消费税税款的,纳税人可继续申报抵扣消费税税款。
三、 确认异常及时进项转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发票,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
2.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3.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发票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四、无法核实,由销售方赔偿损失,损失包括:
1.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
2.企业所得税——如无法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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